竞买公告
受委托,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10月30日10时起至2024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index.htm,户名: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公开竞价拍卖如下财产,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2024年10月30日10时起至2024年10月31日10时(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保证金:
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路394号恒丰楼1-401室
标的详情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路394号恒丰楼1-401室,证载建筑面积约102.38㎡,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8.00㎡,用途为商住综合/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起拍价:160万元,保证金:30万元。
注: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成交总额缴纳拍卖佣金,拍卖佣金金额百分比为成交价的1.5%。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10时止(早上9点-11点,下午14点-16点,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咨询电话:0579-82067189、82397134、82067889
看样时间:竞价开始前每天晚上
三、竞价方式:
1、本次竞价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至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符合拍卖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规定的购买条件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及支付宝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竞买双方须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共同到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委托竞买双方须共同到场与有关方办理相关手续。
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共同到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各联名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共同到场与有关方办理相关手续。
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网上竞价开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提交有效证明,经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报名及保证金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建议竞价开始前完成报名)。
2、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对应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只能参加对应标的的竞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拍卖标的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监管账户,保证金自动抵扣佣金和成交款,剩余竞价成交价款在拍卖成交后20日内付清(户名: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30622620001498;开户行:金华银行文创支行)。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当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宾虹东路358号嘉福商务大厦853室)签署《成交确认书》。
4、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成交款项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六、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按现状竞价、交付,转让方、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竞买前实地勘察拍卖标的,做好尽职调查,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应自行了解财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拍卖标的资格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参与竞买人应符合当地的落户条件。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当地过户政策,因与地方政策抵触而造成房屋不能过户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当。
3、该标的成交并付清成交款后1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过户相关事宜。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不负责实物交付。
4、本次拍卖成交价均不含应缴税费。产权过户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竞买人须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确认相关税、费。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办理申办、过户手续,或与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不符而不能办理标的权证申办、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5、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七、联系方式:
拍卖咨询电话:0579-82067189、82397134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地址:金华市宾虹东路358号嘉福商务大厦853室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金华市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